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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想用手雷跟我通归于尽。”刘根来急急思量一番,还是决定沿用对马义和的那套说辞。别的说辞都不合适。说他见到那么多军火,热血上头,不杀他不足以泄愤,那就太情绪化了,会严重降低他在石唐之心里的打分。说他先打的脑袋,后打的胳膊,那纯粹是侮辱石唐之的智商——那人带他找军火的时侯,流了一路的血迹,那人又不是僵尸,都被爆头了怎么还能走路?